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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九九、《栾城后集》卷一二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下集卷一一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:河南省许昌市
还朝,为御史中丞
命由中出,宰相以下多不悦。
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。
元祐初革新庶政,至是五年矣,一时人心已定。
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,多起邪说,以摇撼在位。
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,皆持两端为自全计。
遂建言欲引用其党,以平旧怨,谓之调亭。
宣仁后疑不决。
于延和面论其非,退复再以劄子论之,其一曰:「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,窃观圣意,似不以臣言为非者。
然天威咫尺,言词迫遽,有所不尽。
退伏思念,若使邪正并进,皆得预闻国事,此治乱之几,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。
臣误蒙圣恩,典司邦宪,臣而不言,谁当救其失者?
谨复稽之古今,考之圣贤之格言,莫不谓亲近君子、斥远小人,则人主尊荣,国家安乐。
疏外君子、进任小人,则人主忧辱,国家危殆。
此理之必然,非一人之私言也。
其于《周易》,所论尤详。
皆以君子在内、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,小人在内、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。
故一阳在下,其卦为《复》。
二阳在下,其卦为《临》。
阳虽未盛,而居中得地,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。
一阴在下,其卦为《姤》。
二阴在下,其卦为《复》。
阴虽未壮,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。
若夫居天地之正,得阴阳之和者,惟《泰》而已。
《泰》之为象,三阳在内,三阴在外。
君子既得其位,可以有为,小人奠居于外,安而无怨。
故圣人名之曰《泰》。
泰之言安也,言惟此可以久安也。
泰之时,若君子能保其位,外安小人,使无失其所,则天之安未有艾也。
惟恐君子得位,因势陵暴小人,使之在外而不安,则势将必至于反覆。
故《泰》之九三曰:『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』。
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,所以诲人者至矣。
独未闻以小人在外,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,以自遗患者也。
故臣前所上劄子,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,至于牧守四方,奔走庶务,各随所长,无所偏废。
宠禄恩赐,彼此如一,无一可指,如此而已。
若遂引而寘之于内,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,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,天下无此理也。
且君子小人,势同冰炭,同处必争。
一争之后,小人必胜,君子必败。
何者?
小人贪利忍耻,击之难去;
君子洁身重义,知道之不行,必先引退。
故古语曰:『一薰一莸,十年尚犹有臭』。
盖谓此矣。
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,疾颓靡之俗,将以纲纪四方,追迹三代。
今观其设意,本非汉、唐之君所能髣髴也,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,造作诸法,率皆民所不悦。
及二圣临御,因民所愿,取而更之,上下忻慰
当此之际,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,自知上逆天意,下失民心,徬徨踧踖,若无所措。
朝廷虽不加斥逐,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。
尚赖二圣慈仁,不加谴责,而宥之于外,盖已厚矣。
今者政令已孚,事势大定,而议者惑于浮说,乃欲招而纳之,与之共事,欲以此调停其党。
臣谓此人若返,岂肯徒然而已哉?
必将戕害正人,渐复旧事,以快私忿。
人臣被祸盖不足言,臣所惜者,祖宗朝廷也。
盖自熙宁以来,小人执柄二十年矣。
建立党与,布满中外,一旦失势,晞觊者多。
是以创造语言,动摇贵近,胁之以祸,诱之以利,何所不至?
臣虽未闻其言,而概可料矣。
闻者若又不加审察,遽以为然,岂不过甚矣哉?
臣闻管仲治齐,夺伯氏骈邑三百,饭蔬食,没齿无怨言。
诸葛亮治蜀,废廖立、李严为民,徙之边远,久而不召。
死,二人皆垂泣思亮。
夫骈、立、严三人者,皆齐、蜀之贵臣也,管、葛之所以能戮其贵臣,而使之无怨者,非有他也,赏罚必公,举措必当。
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,故虽仇雠,莫不归心耳。
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,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,彼既中怀不悦,则其不服固宜。
今乃直欲招而纳之,以平其隙,臣未见其可也。
《诗》曰:『无竞维人,四方其训之』。
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,惟当久任才性忠良、识虑明审之士,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,虽未及皋陶、伊尹,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。
惟陛下断自圣心,不为流言所惑,毋使小人一进,后有噬脐之悔,则天下幸甚。
臣既待罪执法,若见用人之失,理无不言,言之不从,理不徒止。
如此,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,不若陛下早发英断,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」。
奏入,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,仍谕之曰:「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,其言极中理」。
诸公相从和之。
自此,参用邪正之说衰矣。
复奏曰:「圣人之德,莫如至诚。
诚之功,存于不息。
有能推至诚之心,而加之以不息之久,则天地可动,金石可移。
况于斯人,谁则不服?
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、皇帝陛下随时弛张,改革弊事,因民所恶,屏去小人。
天下本无异心,群党自作浮议。
近者德音一发,众心涣然。
正直有依,人知所向。
惟二圣不移此意,则天下谁敢不然?
卫多君子而乱不生,汉用汲黯而叛者寝。
茍存至诚不息之意,自是太平可久之功。
此实社稷之福,天下之幸也。
然臣以谓昔所柄任,其徒实繁,布列中外,岂免窥伺?
若朝廷施设必当,则此辈觊望自消。
田鼢为相,所为贪鄙,则窦婴、灌夫睥睨宫禁;
诸葛亮治蜀,行法廉平,则廖立、李严虽流徙边郡,终身无怨。
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,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。
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,而祖宗纲纪具在,州郡民物粗安。
若大臣正己平心,无生事要功之意,因弊修法,为安民靖国之术,则人心自定。
虽有异党,谁不归心?
向者异同反覆之心,盖亦不足虑矣,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。
曩者黄河北流,正得水性,而水官穿凿,欲导之使东。
移下就高,汩五行之理。
及陛下遣官按视,知不可为,犹或固执不从。
经今累岁,回河虽罢,减水尚存,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。
今者西夏、青唐,外皆臣顺,朝廷招来之厚,惟恐失之。
熙河将吏创筑二堡,以侵其膏腴;
议纳醇忠,以夺其节钺
功未可觊,争已先形。
朝廷虽知其非,终不明白处置。
若遂养成边衅,关陕岂复安居?
如此二事,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、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。
昔嘉祐以前,乡差衙前,民间常有破产之患。
熙宁以后,出卖坊场,以雇衙前,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。
元祐之初,务于复旧,一例复差,官收坊场之钱,民出衙前之费。
四方惊顾,众议沸腾。
寻知不可,旋又复雇。
雇法有所未尽,但当随事修完,而去年之秋,复行差法。
虽存雇法,先许得差。
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,以差为便。
差法一行,即时差足,雇法虽在,谁复肯行?
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:「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?
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,竭民力以供官」?
此声四驰,为损非细。
又,熙宁雇役之法,三等人户并出役钱。
上户以家产高强,出钱无艺;
下户昔不充役,亦遣出钱。
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。
至于中等,昔既已自差役,今又出钱不多,雇法之行,最为其便。
及元祐罢行雇法,上下二等忻跃可知,唯是中等,则反为害。
臣请且借畿内为比,则其馀可知矣。
畿县中等之家,例出役钱三贯,若经十年,为钱三十贯而已。
今差法既行,诸县手力,最为轻役;
农民在官,日使百钱,最为轻费。
然一岁之用,已为三十六贯。
二年役满,为费七十馀贯
罢役而归,宽乡得闲三年,狭乡不及一岁。
以此较之,则差役五年之费,倍于雇役十年。
赋役所出,多在中等。
如此,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,而熙宁为利乎?
然朝廷之法,官户等六色役钱,只得支雇役人,不及三年,处州役而不及县役,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,而不及邻县。
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,只得自雇,而官不为雇。
如此之类,条目不便者非一。
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,今五年矣。
如此二事,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,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。
臣以闻见浅狭,不能尽知当今得失。
然四事不去,如臣等辈犹知其非,而况于心怀异同、志在反覆、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?
臣恐如此四事,彼已默识于心,多造谤议,待时而发,以摇撼众听矣。
伏乞宣谕宰执,事有失当,改之勿疑;
法或未完,修之无倦。
茍民心既得,则异议自消。
陛下端拱以享承平,大臣逡巡以安富贵。
内蒙福,上下所同,岂不休哉」?
然大臣怙权耻过,终莫肯改。
执政,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
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,进呈不允,祖禹执奏如初。
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。
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谓诸公:「且候邦直命下,然后议此,如何」?
皆不应。
及帘前,微仲奏:「诸部久阙尚书,见在人皆资浅,未可用。
又不可阙官,须至用前执政」。
上有黾俛从之之意。
奏:「前日除李清臣,给谏纷然,争之未定。
今又用宗孟,恐不便」。
宣仁后曰:「奈阙官何」?
曰:「尚书阙官已数年,何尝阙事?
今日用此二人,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。
此三人者,非有大恶。
但昔与王圭、蔡确辈并进,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。
见今尚书共阙四人,若并用似此四人,使互进党类,气势一合,非独臣等耐何不得,亦恐朝廷难耐何矣!
且朝廷只贵安静,如此用人,台谏安得不言?
臣恐自此闹矣」!
宣仁后曰:「信然,不如且静」。
诸公遂卷除目持下。
又奏:「臣去年初作中丞,首论此事,圣意似以臣言为然。
今未及一年,备位于此,若遂不言,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」。
上曰:「然」。
乃退。
六年,诏除尚书右丞
上言:「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。
薄祐早孤,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。
今臣蒙恩与闻国政,而兄适亦召还,本除吏部尚书,复以臣故,改翰林承旨,臣之私意尤不遑安。
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,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,只乞寝臣新命,得与兄同备从官,竭力图报,亦未必无补也」。
不听。
踰年,迁门下侍郎
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
微仲直而闇,莘老曲意事之。
大事皆决于微仲,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,微仲不悟也。
居其间,迹危甚。
莘老昔为中司,台中旧僚多为之用,前后非意见攻,宣仁后觉之
莘老既以罪去,微仲无他,有相安之意。
然其为人则如故,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,至今愧之。
盖是时所争议,大者有二:其一西边事,其二黄河事。
初,夏人来贺登极,相继求和,且议地界。
朝廷许之。
本约地界已定,然后付以岁赐。
久之,议不决。
明年,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,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。
朝廷隐忍不问,即遣使往赐策命。
夏人受礼倨慢,以地界为词,不复入谢,且再犯泾原
四年,乃复来贺坤成,且议地界。
朝廷急于招纳,疆议未定,先以岁赐予之。
寻觉不便,乃于疆事多方侵求,不守定约。
熙河将佐范育、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、胜如二堡。
夏人随即平荡。
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,又擅招蕃部千馀人,朝廷却而不受,西边骚然。
力言其非,乞罢、谊,更择老将以守熙河
宣仁后深以为是,而大臣主之。
面奏:「此辈皆大臣亲旧,不忍坏其资任,虽其同列,亦不敢异议。
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?
当时德音宣谕,至深至切,然非大臣意,至今不了。
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,人臣虽明见是非,而力所不加,须至且止。
人主于事不知则已,知而不得行,则事权去矣。
臣今言此,盖欲陛下收揽威柄,以正君臣之分而已。
若专听其所为,不以渐制之,及其太甚,必加之罪,只如韩维专恣太甚,范纯仁阿私太甚,皆不免逐去。
事至如此,岂朝廷美事?
故臣之意,盖欲保全大臣,非欲害之也」。
宣仁后极以为然,而不能用。
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,挑掘所争崖巉,杀人,三日而退。
乞因其退军,未能复出,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,乘利而往,不须复守诚信。
诸公会议都堂微仲:「今欲议此事,当先定议:欲用兵耶,不用兵耶」?
微仲曰:「如合用兵,亦不得不用」。
曰:「凡欲用兵,先论理之曲直。
我若不直,则兵决不当用。
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,欲用庆历旧例,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,此理最为简直。
夏人不从,朝廷遂不固执。
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,此所谓先易者也。
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,十里为堡铺,十里为草地(非所赐城寨,指谓延州、塞门、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,通远军定西城。)
要约才定,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,侵系蕃地,一抹取直。
夏人黾俛见从。
要约未定,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,通前三十里。
夏人亦又见许。
凡此所谓后难者也。
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,一抹取直,所侵藩地,凡百数十里。
陇诺,祖宗旧疆,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?
此则不直,致寇之大者也。
今须欲不顾曲直,一面用兵,不知二圣谓何」?
莘老曰:「持不用兵之说虽美,然事有须用兵者,亦不可固执」。
曰:「相公必欲用兵,须道理十全,敌人横来相加,势不得已,然后可耳。
今吾不直如此,兵起之后,兵连祸结,三五年不得休,将奈何」?
诸公乃许,不从熙河之计。
明日,面奏之。
曰:「夏人引兵十万,直压熙河境上,不于他处作过,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,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,皆朝廷不直之故」。
微仲曰:「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」。
曰:「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,不守诚信,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。
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,至秋深马肥,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」?
诸人皆言:「今已不许之矣」。
曰:「臣欲诘责帅臣耳,若不加诘责,或再有陈乞」。
诸人皆曰:「俟其再乞,诘责未晚」。
宣仁后曰:「边防忌生事,早与约束」。
诸人乃听。
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,深入西界,杀十馀人。
曰:「边臣贪功生事,不足以示威,徒足以败坏疆议,理须戒敕」。
不听。
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,杀六七人,生擒九人。
微仲知不便,欲送还生口,因奏其事。
曰:「边臣贪冒小胜,不顾大计,极害事。
今送还九人甚善,可遂戒敕边臣」。
微仲不欲,曰:「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,已责降一行人,足以为戒」。
曰:「李深入以败事,被责。
兰州深入得功,若不戒敕,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」。
宣仁后曰:「然」。
乃加戒敕
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
朝廷乃议绝岁赐,禁和市,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,命熙河进筑定远城
夏人不能争。
未几,复大入环庆
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。
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。
度其意:昔延安帅臣赵卨,范氏姻家也。
方议地界,以绥州二十里为例,议出于
熙河斥其不可,议久不决,而死,故子功持之。
谓之曰:「绥州旧例,施于延安可耳。
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,其不从宜矣。
方论国事,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」。
众皆称善,而子功倖然不服。
会西人乞和,议遂不成。
未几,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,子功以同省待罪。
因遂其请,实以汝遮故也。
自为谏官,论黄河东流之害,及为执法,最后论三事:其一存东岸清丰口,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,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。
朝廷以付河北监司,惟以锯牙为不可去。
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,微仲曰:「无锯牙则水不东,水不东则北流,必有患」。
曰:「然北京百万生灵,岁有决溺之忧,何以救之?
分水东入故道,见今淤合者多矣,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。
若俟涨水已过,尽力修完北流堤防,使足胜涨水之暴,然后彻去锯牙,免北京危急,此实利也」。
莘老曰:「河北监司不如此言,奈何」?
曰:「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」?
微仲曰:「河事至大,难以臆断」。
曰:「彼此皆非目见,当以公议参之耳」。
及至上前,二相皆以分水为便。
具奏前语,且曰:「必欲重慎,候涨水过,故道增淤,即并力修完北堤,然后彻去锯牙,庶几可也」。
近至都堂,二相遽批圣语曰:「依都水监所定」。
堂吏:「适所奏不然」。
莘老失措,微仲知不可,乃曰:「明日别议」。
卒改批「不得添展」乃已。
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,定河流,以免淤填。
微仲在告,奏曰:「先帝因河决大吴,导之北流,已得水性。
惟堤防未完,每岁不免决溢,此本黄河常事耳。
是时北京之南,黄河西岸有阚村、樊村等三斗门,遇河水泛溢,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,至北京北,合入大河,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。
自数年来,大臣创议回河。
水官王孝先、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,贴筑西堤,又作锯牙马头,约水向东,直过北京之上,故北京连年告急。
然约水既久,东流遂多于往岁。
盖分流有利有害,秋水泛涨,分入两流,暂时且免决溢,此分水之利也。
河水重浊,缓则生淤,既分为二,不得不缓,故今日北流淤塞,此分水之害也。
然将来涨水之后,河流东、北,盖未可知。
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:『去年河水自东,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』?
宣仁后笑曰:『水官尚作此言,况他人乎』」?
又奏曰:「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,水若东流,则北流不塞,自当淤断;
水若北流,则北河如旧,自可容纳。
似此处置,安多危少,行之无疑。
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,如水官之意,臣不敢从也。
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,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,然后遣使按行,具可否利害」。
后复笑曰:「若令结罪,必谓执政胁持之。
水官犹不保河东、北,况使者暂往乎?
姑别议之可也」。
二月微仲乃朝,具以前语谕之。
微仲口虽不伏,而意甚屈,曰:「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,朝廷更行相度」。
曰:「如此终非究竟,必欲且尔,亦可」。
八日方在式假,三省得旨,批曰:「依水监所奏。
下手日,具功料取旨」。
以非商量本意,以劄子论之。
微仲即日在告。
十二日入对奏曰:「自去年十一月后来,至今百日间耳,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,摇撼朝廷。
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,先乞一面措置河事。
旧法:马头不得增损。
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。
指挥除两河门外,许一面措置。
安持奸意既露。
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。
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,即令转运司监视,不得过所乞緷数。
安持奸意复露。
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。
臣知安持意在回河,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,即不许。
安持计穷。
第四次即乞作软堰。
安持四次擘画,皆回河意耳。
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:其一,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?
逐年开排,直至去年,只阔三百二十步,有何缘故?
其二,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?
每年涨水东出,水面南北阔几里?
南面有无堤岸?
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?
将来北流若果淤断,涨水东行,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?
有无包畜不定?
今两问犹未答,便即施行,实太草草」。
后嗟叹久之,深以所言为然。
二十四日,与微仲同进呈,微仲曰:「苏辙所议河事,今软堰已不可作,无可施行」。
曰:「软堰本自不可作。
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,动摇朝听。
若令依旧供职,病根不去,河朔被害无已」。
微仲曰:「水官弄泥弄水,别用好人不得,所以且用安持」。
曰:「水官职事不轻,奈何以小人主之?
《易》曰:『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』。
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」。
此后是非终不能决。
宣仁晏驾。
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,缕张包口,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。
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,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。
微仲山陵使,行有日矣。
见之待漏,语及河事。
微仲直视曰:「此大事,不可不慎」。
曰:「诚然,公亦宜慎之」。
范尧夫右相,旧不直东流。
告之曰:「当与微仲议定,乃令西去」。
尧夫曰:「命已下,奈何」?
曰:「事有理,谁敢不从」?
议于皇门外,再降指挥: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,可即施行,有异议亟以闻。
尧夫自外来,始意微仲比,及此,大相信服。
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,因河所向,闭所不行口。
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,一面施行。
曰:「河势难定,恐须令诸司共议,乃得其实」。
上以为然。
既行,上特宣喻曰:「河事不小,可遣两制以上二人,按行相度」。
尧夫曰:「河役已起,方议遣官,恐稽留役事」。
上曰:「但使议论得实,虽迟一年何损」?
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、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。
二人归,极以北流为便。
方施行,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,乞与河议。
仲冯文潞公、吴冲卿门下士也,其言纷然。
吕、井之议遂格,而亦以罪见逐。
于是河流遂东,凡七年,而后北流复通。
微仲之在陵下也,尧夫奏乞除执政,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
三人久在外,不得志,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,邦直尤力。
旧法:母后之家,十年一奏门客。
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,尧夫无以裁之。
一日日中,请都堂邦直议之。
曰:「上始亲政,皇太妃閤中事,当遍议之。
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。
皇太后月费,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。
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。
至于奏荐,亦当议。
有所予,付吏部可也。
凡事付有司,必以法裁处,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,于体为便」。
明日,奏之。
上曰:「月费俟内中批出。
奏荐,皇太后家减二年,皇太妃十年」。
议已定,邦直独曰:「此可为后法,今姑予之可也」。
上从之。
邦直之附会类如此。
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,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。
论之曰:「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,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,臣备位执政,不敢不言。
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,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,不复深究是非,远虑安危,故劝陛下复行此事。
此所谓小人之爱君,取快于一时,非忠臣之爱君,以安社稷为悦者也。
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,行大有为之志,其所施设,度越前古,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。
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。
先帝在位近二十年,而终身不受尊号。
裁损宗室,恩止袒免,减朝廷无穷之费。
出卖坊场,雇募衙前,免民间破家之患。
罢黜诸科诵数之学,训练诸将慵堕之兵。
置寄禄之官,复六曹之旧,严重禄之法,禁交谒之私。
行浅攻之策,以制西戎
收六色之钱,以宽杂役
凡如此类,皆先帝之睿算,有利无害,而元祐以来,上下奉行,未尝失坠者也。
至于其他,事有失当,何世无之?
父作之于前,子救之于后,前后相济,此则圣人之孝也。
汉武帝外事四夷,内兴宫室,财用匮竭,于是修盐铁、榷酤、均输之政。
民不堪命,几至大乱。
昭帝委任霍光,罢去烦苛,汉室乃定。
光武、显宗,以察为明,以谶决事,天下恐惧,人怀不安。
章帝即位,深鉴其失,代之以宽。
恺弟之政,后世称焉。
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,号称太平,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。
章献明肃太后临御,览大臣之议,藏书梓宫,以泯其迹。
仁宗听政,亦绝口不言,天下至今韪之。
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,大臣过计,创濮庙之议,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。
及先帝嗣位,或请复举其事,寝而不答,遂以安静。
夫以汉昭、章之贤,与吾仁宗、神宗之圣,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?
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。
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,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。
此真明君之所务,不可与流俗议也。
臣不胜区区,愿陛下反覆臣言,慎勿轻事改易。
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,擢任累岁不用之人,人怀私忿,而以先为词,则大事去矣」。
奏入不报,再以劄子面论之,上不悦。
李、邓从而媒檗之,乃以本官出知汝州
居数月,元丰诸人皆会于朝,再谪知袁州
未至,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。
居三年,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。
未期年,或言方南行,兄弟相遇中涂;
至雷,赁富民屋以居,复移循州
今上即位,大臣犹不悦,徙居永州
皇子生后徙岳州,已乃复旧官,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
有田在颍川,乃即居焉。
居二年,朝廷易相,复降授朝请大夫,罢祠宫。
凡居筠、雷、循七年,居许六年。
杜门复理旧学,于是《诗》、《春秋传》、《老子解》、《古史》四书皆成。
尝抚卷而叹,自谓得圣贤之遗意,缮书而藏之。
顾谓诸子:「今世已矣,后有达者,必有取焉耳」。
家本眉山,贫不能归,遂筑室于许。
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,昔尝约祔于其廋,虽远不忍负也,以是累诸子矣。
予居颍川六年,岁在丙戌秋九月,阅箧中旧书,得平生所为,惜其久而忘之也,乃作《颍滨遗老传》,凡万馀言。
已而自笑曰:「此世间得失耳,何足以语达人哉」!
昔予年四十有二,始居高安,有一二衲僧游,听其言,知万法皆空,惟有此心不生不灭。
以此居富贵,处贫贱,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,然犹未睹夫实相也。
及读《楞严》以六求一,以一除六,至于一六兼忘,虽践诸相,皆无所碍。
乃油然而笑曰:「此岂实相也哉?
夫一犹可忘,而况《遗老传》乎?
虽取而焚之,可也」。
东严题名宣和二年六月 北宋 · 毛子嘉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四○一、嘉庆《广西通志》卷二二○、《金石续编》卷一五、《粤西金石略》卷六、光绪《临桂县志》卷六
桂林富有岩穴,而盛暑易于来游者唯东岩冠之。
宣和庚子六月二日三衢毛子嘉天台文虎睢阳张君原,四明林芘民巴陵黄师心、三衢伯材会饮于此。
翌日天台周彦作复携酒与昨日诸公偕来,独文虎、伯材不至,而宜阳吴廷贶与之。
按:《胜》卷一,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。
林通议遗墨 南宋 · 刘克庄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五八六
玉融林氏自著作平六传而至通议大夫格,是生龙学,林氏始大。
又四传而至寒斋
龙学忠节见于史,金紫、宝章、寒斋三世行谊见于余所述墓志,惟通议而上文献无所考详。
故老言通议大父仲廉、父伯材,皆为里大儒。
通议五荐于乡,由特科为建州理掾
此诗为题云「新酬焚黄亲奠先茔」,诵「身先失父母,禄止及妻儿」之句,不洎之悲,使人涕下。
通议遗墨仅此片纸,余从寒斋二子同、合借观,录而藏之。
初,龙学在母腹中,族人梦祖茔华表金书云:「遇酉生珠玉」。
既而龙学生己酉,而寒斋亦然。
昔人设首丘之喻,以不去乡井、奉坟墓为孝。
孔氏世葬孔林,嬴博之事盖不得已而然。
后世有宦游不能归者,老泉葬蜀,长公葬汝,少公葬颍,欧公亦不克返泷冈
今林氏十一世相望,岁时子孙沥酒扫松,一日可匝。
同、合又各为生墓,距父祖宅兆一牛鸣间尔,乌虖盛哉(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卷一○八。又见《后村题跋》卷一○。)
「族人」下原有「云」字,据右引删。
杂记1254年 南宋 · 刘克庄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五九六、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卷一一二 创作地点: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莆田
辛酉,国史、实录院,日历、会要、玉牒、经武要略、敕令所进书,太保右丞相贾某拜太傅,加食邑
时余兼儤直,预备一制。
及宣锁,余适不当日,遂藏藁不出。
朝士多见之,惟洪仲鲁侍郎录副而去。
后失其藁,不能追省,犹彷佛记三数语,首联云:「总群书,奏《七略》,载嘉汗竹之劳;
太傅,曰三公,爰峻面之拜」。
中间云:「昔夫子却莱夷之后,定古文之百篇;
周公践商奄而归,作太平之六典。
向非天资学力之俱到,安能文事武备之两全」。
尾联云:「于戏!
倚相楚之良史,岂惟读上古之坟典索丘;
谢傅晋之伟人,可以系中国之衣冠礼乐」。
语意稍著题,与寻常进书加恩者不同。
上圣学尤高,词臣进小字本,或用事稍晦,或一两字未,必反复询究,或御笔径改定。
完颜氏垂灭,李梅亭草某制,用「销金」字,取汉人销金石之语,上改「销」字为「穈」字。
程沧洲草禋赦,用「皇灵」字,上改「皇灵」为「国威」。
余拟《科举诏》,草《杨镇建节》、《吕文德加恩》制,进小字本,上于中间疑一二字,皆宣谕下问,即具出处回奏。
政再改进,上或依改本,或批不必改。
凡圣笔所定,无不曲当,此类不能悉记。
孟珙家请赐神道碑,诏学士院撰述,久无下笔者。
其家请不已,本院具两直院名衔取旨,御笔:「刘某撰述」。
及进稿,翌日宸翰付出三省云:「刘某所撰《孟碑》,措词平正」。
辛亥,余以右史内制侍讲,时相安晚年高,二三执政方收士誉,诸人心怀向背,以攻安晚者为贤。
余一日见晚,晚不胜愤郁而言曰:「吾负诸贤?
徐直翁率全台论某者,力引为执政
汝腾为尚书,甫供职而去,超除真学士
某非不容诸贤,诸贤乃不容某。
某去,有不如某者来,坐此始见思尔」。
余劝其召潘、吴二豸及董夕郎,则人言自止,安晚不纳。
外间皆言淳祐旧揆必相,众忧之,不知所出。
余因进读《九朝通略》至澶渊事,上叹今无寇准,余从容奏云:「本朝国势差弱,中间有三狄难,赖三大臣以身当之。
耶律氏越幽、蓟,犯河朔,决大驾亲征之策毙挞览者,寇准也;
完颜氏越太行、黄河,犯汴京,决坚守京城之策走干离不者,李纲也;
逆亮百万南吠,或欲散百官而航海,卒之扈銮舆、幸建康者,陈康伯也。
臣尝谓此三人者,皆奋由书生,口不谈兵,仕不历边陲,不曾作将帅,一旦国家有急,所立奇伟如此,岂有它哉,直以忠义之气吞此虏耳。
方今人材衰少,求伊、吕、管、乐之材恐不可得,若就士大夫中求如、纲、康伯辈,莫须有人。
若不论其人节义大闲,但于曾作边帅中择相,中外之所以寒心也」。
上称善曰:「卿言良是,岂非疑朕复用某人耶?
朕决不用之」。
退而仰叹上英断不已。
侍读赵端明用父闻之,叹曰:「人主岂可无儒臣在左右」!
顷,余以少蓬西掖侍晚讲。
一日汤左史季庸夜访余曰:「闻君翌日进讲,吾欲求外补而上未允,烦君一语赞上决」。
余巽谢不敢当。
季庸曰:「上于经筵常目属君,吾求退不求进,君何疑焉」?
余漫诺之。
及讲罢赐坐,因奏:「汤求去,陛下何以处之」?
上曰:「其人甚贤,朕欲留之」。
余言:「汤素恬退,自言初筮二考即蒙拔擢,由掌故学馆历谏官,至柱史,全不历民事,乞一外任自试,万一有外庸,它日召用,不惮再来。
其人朴实,非矫饰者」。
上曰:「卿素识之耶」?
对曰:「臣前假守袁州宜春主簿,与之同官。
一旦求岳庙去,臣不能留,由此敬重之」。
上曰:「然则合入何阙」?
余曰:「此在君父。
向来真德秀右史江东漕,若除监司亦可」。
江东阙漕,余奏:「以此处汤,何如」?
上曰:「已许某人」。
退以告游丞相游丞相曰:「上先诺杨伯岩矣」。
即拟奏汤某除秘阁修撰湖北运判
除目至后省,见御笔批其后云:「除右文殿修撰湖北运副」。
余遂以上意载之赞书
端平乙未并拜二相之后,时事小异,安晚辞官表云:「忧心愠于群小,或忧蹊隧之渐开;
众贤聚于本朝,未必规模之遽变」。
再相数年,求去不允,群议稍侵之。
又表云:「大臣负暧昧之谤,不能自明
小臣窃忠直之名,以徼后福」。
似此类不一,语意极条鬯。
辛酉夏,余进《皇太子宫端午帖子》云:「错繇术进何裨汉,伾以棋亲亦累唐。
圣代尊经崇理学,讲堂燕子日初长」。
外议以错、伾事不当用,丞相以为问,余曰:「遍考前人所作,此如寒食必用介子推事、端午必用屈原事在上两句,下二句却颂到本朝之美,似此者不可胜举。
杨诚斋老于文学,于大蓬兼光宗谕德贺东宫生日云:『橘中延绮皓,瓜处屏伾文』。
何尝不用王伾事?
某下二句归美今日,抑彼所以扬此也」。
众议乃息。
辛亥明禋前,余以大蓬内制、常少,又被敕摄卿。
上既临景灵宫斋殿,余与卤簿使徐同知直翁立帘前。
烛光烘帘,见上将易服,而貂珰辈忽离立偶语,若祭礼有未备者。
余为礼官,深虑失职,既而微闻寻瓒未见,谓在太庙失记携来。
久之,左右奏知,上徐曰:「去取来」。
又久之,一珰走告,瓒止在神御殿柱边,烛闇不之见。
又以奏,上徐曰:「取来看」。
既见本色,上易服,余始跪奏请上行礼。
竣事,上还斋殿,左右请究诘掌瓒者,上不答而起,终无所问。
因一瓒迟了十馀刻,百执事皆有窘色,惟上自始至终端坐,恬然若无事。
余与直翁窃叹,万乘之主而圣性宽洪一至于此,非德盛仁熟,其孰能之!
赵观文与𥲅以版书尹京,都人颇议其挟筦榷以固位市宠,虽油酱琐细皆笼其利。
余侍经筵极论之,略云:「榷酤榷契,囊括无遗,弓张未弛。
倅失利源,邑因茧丝之取;
邑无生意,民受鱼池之殃」。
且引汉算缗、唐宫市以讽。
又曰:「麟趾之泽熄,虿尾之谤兴」。
闻赵愬于上曰:「言臣犹可,乃谤及国姓」。
余不自安,讲次乞骸以避之。
上问其故,余奏:「臣素善与𥲅,此论国事尔。
所谓『麟趾之泽熄』,盖秀才家时文有『无《关雎》《麟趾》之意,不可行《周官》之法度』耳,于国姓无与」。
圣意释然。
后郑发论余,赵移书闽舶杨瑾云:「后村之去非某意」。
乙未六月,余为编修官侍右郎官轮对,至待班所则吴叔永舍人已先在彼侍立矣。
叔永借余奏劄一观,余答:「对毕当纳副本,今未敢示人也」。
及对,至论伦纪处,上反复论难累百言,余一一条析以对。
上色庄然,玉音温厚,不以为忤。
既退,叔永问曰:「对何其久也?
某立得肚饥矣」。
余示以奏藁,叔永叹美曰:「诸人皆不敢言矣,君真不易」。
隔三数日,解后见叔永曰:「某为君对语激发,因皇女不育加封词头下,某既草词,别入《贴黄》云:『陛下未有皇嗣,虽皇女亦多不育』。
梅福『续人者所以自续』之语,必为故王立继则子孙千亿。
及付出,则《贴黄》已揭去,闻上不乐。
某封上且如此,君昨面对,天威咫尺,慷慨开陈,踰晷不退,某有愧于君矣」。
后余为季永所论,叔永游果山联骑饯余湖山,叔永云:「某不意舍弟如此」。
余曰:「人各有所见,昔黄鲁直右史苏黄门不肯押省劄而寝,不以鲁直坡公之客而少恕。
其来久矣,何足怪也」!
游公笑云:「天下乃有故事亲切如此」。
一笑而散。
丙午十月一日,余为少蓬当转对,论国本,大略谓:「此事不可谋之妇寺邪谄之人」。
又曰:「当定于一
今也朝选一人焉,暮选一人焉,举棋之势未定,当璧之觊寖广」。
又言:「或难臣曰:『金枝玉叶之繁,将恶乎择』?
臣曰:『圣意之所属,即天命之所属』」。
又言:「近臣无范镇、司马光累数十疏不已,大臣无韩琦、赵鼎以此事为己任」。
疏出,翌日游丞相亦有密奏。
越三日,上享原庙,有贵州刺史之命,而先遣入内小学者归其家塾。
后六年辛亥,余召对,再温前疏,愿采臣自侄为子之说。
末言:「昔朱熹三见孝宗,言:『日往月来,不惟臣苍颜白发,仰瞻天颜亦非昔矣』。
臣自丁未至今亦三见陛下矣,由臣视,愚贤虽异,爱君一也。
此言,悽然有感」。
上欣然曰:「朕意已定,小者略长成即教他入来」。
既对,众论以余不攻安晚,指为晚党。
庠士陈宗干谒余,不惬所欲,嗾其党上书,指余二疏皆非,惟论国本差强人意,然未免贪天之功。
余累乞骸纳禄,顿首上前曰:「群臣多论国本,陛下试编类,几有一部《通鉴》多。
臣止有一板半板,何功之贪」?
天颜为一笑。
「贪天之功」四字,谓当权位者,若漆室女君、老子少倚楹而啸,岂可加以贪天之名乎?
景仁、君实一生名节可敬,论建储特一事尔。
同时职方员外郎张述亦论此事,尤切,大为时相富文忠公所诋,何足道哉!
余自江东宪以太府少卿召对,御笔赐第入馆,俄兼晚讲,甫旬月又兼权中舍
余力辞至四五,游丞相云:「此上意,某不敢复奏」。
余因白丞相:「多士满朝,何至用某作词臣
此距新春不远,万一省试差官,又当滥吹耶」?
游公曰:「恐不能免」。
余曰:「此大不可。
先朝以王君贶、张安道知举,因争卷子,君贶自谓举进士第一,骂安道曰:『公杂出身,晓不得』。
张公以贤良进而人言如此,况其本无出身耶」?
游公大笑。
其冬,余因留黄去国,晚为兵侍兼内外制
壬戌省试前,诣庙堂乞免考试,今傅相鲁公答语,亦如游公。
余举君贶、安道旧话,鲁公亦大笑,卒免差。
余仕由门荫,卿监则历宗少、常少、大小蓬,史局则历编修检讨同修撰经筵则历说书侍讲侍读,又兼西掖,再直北扉,可谓忝窃,惟不曾为试官尔。
余少未为人所知,水心叶公称其诗可建大将旗鼓,西山真公自为正录时,称其文,延誉于诸公。
初筮靖安主簿,年二十四。
庾使絜斋袁公被旨来摄豫章,辱致之幕。
教官拟贺冬年素不合,忽蒙委,公不易一字。
因白事留语:「主簿它日必以四六名家」。
余答:「非素习,黾勉为之耳」。
公曰:「君年事未也,而四六乃有李汉老风骨,它日岂易量」?
余谢不敢。
当时但知李公《汉宫春梅》词而已,实未见其四六也。
退以告郡士万伯材,自述空疏之愧。
万曰:「李公有一位在郡中居」。
从其家借《云龛集》与诸家所作诵习之,稍为上官代筦记,大小状皆以薄技得之,它无缪巧。
故谏议忠简傅公每见其文击节,荐于朝曰:「使为文字官,必称职」。
时余方在选调。
上登极,举贤能材识,公已告老,又以余应诏
谢以小启,公自答云:「取旧知而论荐,应新诏之蒐罗。
虽非当时有味之言,庶几文若不休之意」。
南塘赵公西宗,评余四六云:「驯雅简洁,全法半山」。
又云:「老胡双眼犹能别宝,更须参取欧、苏,使之神化不测」。
它日见余一二篇,又云:「某在兄云雾中。
今知前所见一卷,就某所好一体耳」。
南塘四六独步一时,西山书云:「安得好时节,使兄与南塘对掌」!
其后南塘直玉堂,余亦忝内外制
西山四六高处不可慕拟。
江东漕,与广德魏岘争赈济,谢表惟欧公能道,他人莫及也。
然书与余云:「某四六从龙溪入,兄与履常由半山入,故标致不及二公」。
其谦下如此。
开禧乙丑补入参果行,仲弟无兢、从弟志学参持志,与安晚同斋,余因二弟识之。
后余宰建阳李知孝方兴乌台诗案,余踪迹危甚。
晚在琐闼,力劝远相不宜以言语罪人,其事遂解。
余有一启谢晚,或云语泄祸未已,遂不果投,惟录寄西山及陈参与正夫
远薨晚相,客见其座右写陈振孙、刘克庄姓名,正夫乃示以前启,俄有堂审之命。
西山三山,以议幕辟余,除将作监簿福建参议官
西山召,余遂牵连造朝。
安晚初相,贺执满床,晚以余启为第一。
及为枢掾,以西山薨,堂白再乞福建参议以送其终。
二相皆言:「早间方奏知,欲以礼部郎官相处,如何去得」?
检正余子寿、副都颜耆仲左司崔端纯、右司赵汝谇陶木编修陶奎在坐,皆闻其语,退而相率贺余。
余曰:「祸将作矣,何贺之有」?
未几,被论去国。
李元善谏省,小柬云:「因南宫之除稍响,一表郎何足忌,忌余或为词臣耳」。
然余晚遭遇,未尝历表郎而为词臣
余为广漕被召,为金渊所论,予祠。
明年尚右郎官召,为濮斗南所论,皆言其披襟南宫。
余每与游丞相安晚诸公书言:「某中年婚嫁迫人,但得一粗官,苟俸禄以送老足矣,虽凋郡边城或总饷亦愿为。
乃无故加以此名,幸无它过。
今年之斥此罪也,明年之斥又此罪也。
初负此谤未五十,今六十矣,恶名著身如染癞沐漆然」。
词穷理极,终不能免此等差使
壬戌二月,宣锁草《杨蕃孙建节》、《皇侄乃裕检校少保制》,二鼓尽进稿,至四鼓后宣谕问《蕃孙制》所称「渭阳」二字。
时将解衣就枕,旋呼烛作回奏,不禁劳苦,有「衰飒秃翁垂八十,四更烛下作蝇头」之句。
六月二十九日召试馆职内宿,夜作策题,写未毕,忽晕眩不自持。
诘旦,遂语同院洪伯鲁,决策求去,以贵主薨不敢入字,至八月末始得请。
余年六十二,罹陟屺之哀,始得晕滑二疾。
初犹三两月一作,及辛亥免丧召归,则二疾月一再作,或数日一作。
十日九谒告,上问宰执知余疾状,云何不灼艾。
宰执使人导玉音,余始炙丹田,饵乌附,自徂秋,小愈。
迫禋祀,始参告宰执
徐枢直翁言:「昨奏差执绥官,上曰『刘克庄可而病,程公许可而老』,遂差陈显伯
可见上有清切差遣,常属意于君」。
辛亥五使按严更警场,余摄太常卿与焉。
版书赵德渊为余言:「止消几个使相,穷了版书」。
因言赵悦道一员锡赉一千八百疋两,始悟温公力辞郊赉之意。
悦道仪同节钺德渊尹京,兼桥道顿递使。)
端平初,陈珰洵益微惹外议,余轮对略及之,云:「北司贵臣,凭恃恩宠,风宪不敢劾」。
上问为谁,余以洵益对,上不以为忤。
稿传,意台中必不乐,而台端王去非乃上疏相助,当时台谏之贤如此。
李元善论宫媪及洵益,迁工侍,不拜而去。
然未几召用,至内相
一德度前代帝王所不及。
上洞知群臣情态。
端、嘉后言者多及宫媪,或言二吴阴与通谱,认之为姑。
道夫因论事亦有数语及之,若欲摆踪者。
唐伯玉察院晚讲,上语及道夫,笑曰:「别人如此说,他也如此说」。
伯玉因弹道夫,《贴黄》及毅夫
二吴一生权谲,而不知心术为人主所窥如此。
宰辅赐谥多上自定
杭相李公当轴除授,公户庭肃,鞭靴不及其门。
乔孔山相先后薨,上谥李曰「文清」,谥乔曰「文惠」,圣笔之严如此。
近矩堂董相薨,御笔赐谥「文清」,余归道建,徐公直翁问董何以谓之清,余曰:「见董公词头,至院草制,缴连其《乞致仕表》,自言策免后十年居里,自惭无益县,职俸祠俸皆不敢帮。
岂非上见其遗言如此,遂得美谥耶」?
徐默然。
后陈益斋谥「忠肃」,直翁谥「忠简」,皆出圣裁,不下有司。
沅州墓志铭 南宋 · 刘克庄
 出处:全宋文卷七六二○、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卷一四八
公讳诞,字仲成
其先固始人,八世祖著作平迁福清
曾祖讳伯材,三举进士不第。
祖讳格,特奏名,为建州司理参军,赠通议大夫
父讳遹,元符进士第四人,事高宗皇帝再为中书舍人,终龙图阁直学士,赠少师
硕人范氏,赠齐国夫人
所生母刘氏,赠恭人
公以父遗恩授承务郎,监绍兴府税、漳浦县
亲年高,求监南岳庙
福建路提举司干办公事,待江南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阙。
刘恭人忧。
潮阳县,除提领户部犒赏所,知沅州
秩满乞闲,主管云台观,改冲佑观,积阶至奉直大夫,爵开国男
庆元丙辰八月十日卒,年六十九,葬县境大湖山之原。
累赠正奉大夫
公蚤失父、母、兄,刻苦自励,事所生母尽孝,抚教孤侄,恩谊至笃。
为小官,数守职争是非,不肯屈理以徇势。
潮阳时有旨造战舰,州不出一钱,符县白科。
公为书条其不便,守怒,呵责愈峻。
公藏州符不行,束担欲去,会诏寝其事。
潮州常赋外有成丁、船头盐钱,民困苛取,公以樽节赢财代百姓两年丁盐之输。
酒所时,长官欲以利献,公奋然曰:「诸库方告匮,乃以酒本钱为羡馀,是不为明日计乎」?
遂不果献。
尝议欲以诸库分隶诸郡而罢提领一司,后因陛对复言之。
沅逼蛮猺,公之治以恩信为主,而守备亦不废,民夷晏然。
诸台上其治行,公力求祠归,不复出矣。
公清谨严恪,外和内刚,居家莅官,皆可师法,人莫敢干以私,终其身未尝有求于人。
自中年即倦仕进,及三子中第,喜曰:「可以遂吾志矣」。
盖食云台、冲佑之禄凡八年,故人有气力者欲相推引,竟莫能致。
病革,犹整襟危坐,语家人曰:「吾平生无它憾,独挂冠不蚤尔」。
其止足无羡,坚凝有守,亦得之天性,非彊勉然也。
宜人卓氏,孝慈勤俭,闺阃肃和,诲子尤严。
先公三年卒,赠硕人
子男四人:璟,终从事郎、知靖安县
环,今为朝奉郎主管鸿禧观;
瑑,朝奉大夫主管崇禧观,同登甲辰第;
琮,终通直郎、知海丰县
女三人,长适朝奉郎通判临江军郑元清,次适进士陈自立,次适宣教郎、知光泽县
孙男九人:公庆,文林郎、新监镇江府大军仓门;
公永;
公奕迪功郎将乐县主簿
公遇、公衮、公选、公益、公凯、公泰。
孙女二人,长适文林郎刘克庄,次适进士郑元善。
曾孙男女十三人。
初,中书公为南渡名臣,登侍从,帅方面,贵显矣。
及卒,田庐萧然,几不足自存。
公以孤童奋发,门户偾而复起,衣冠日盛,遂为大族,然恬靖廉约之风累世不变。
所居县之石塘,言家法者皆宗石塘林氏云。
公殁二十有八年,嘉定癸未克庄始志其墓而为铭曰:
仕以蚤退为贤,家以仅足为丰。
以此诒后,以此治功,庶几于疏仲翁邴曼容之风乎!
大湖之阡,谡谡万松,夸夫过之,必有怍容。
丘夷谷堙,斯铭无穷。
三因极一病證方论自序淳熙元年 宋 · 陈言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五九四、《中国医籍考》卷四八、《宋以前医籍考》第一○六九页、《皕宋楼藏书志》卷三、《万卷精华楼藏书记》卷七九
绍兴辛巳,为叶表弟桷伯材集方六卷,前叙阴阳病脉證,次及所因之说,集注《脉经》,类分八十一门,方若干道,题曰《依源指治》。
伯材在行朝得书,欲托贵人刊行,未几下世,遂已。
淳熙甲午,复与友人汤致德远、庆德夫论及医事之要,无出三因,辨因之初,无踰脉息。
遂举《脉经》曰:「关前一分,人命之主。
左为人迎,右为气口」。
盖以人迎候外因,气口候内因,其不应人迎气口,皆不内外因。
傥识三因,病无馀蕴。
故曰,医事之要,无出此也。
因编集应用诸方,类分一百八十门,得方一千五十馀道,题曰《三因极一病源论粹》。
或曰:「现行医方山积,便可指示,何用此为」?
殊不知晋汉所集,不识时宜,或诠次溷淆,或附会杂糅。
古文简脱,章旨不明。
俗书无经,性理乖误。
庸辈妄用,无验有伤。
不削繁芜,罔知枢要。
乃辨论前人所不了义,庶几开古贤之蹊径,为进学之帡幪,使夫见月忘指可也。
于是乎书。
青田鹤陈言无择序。
按:《三因极一病證方论》卷首,一九五七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排印本。